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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校内报刊年检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报刊管理规定》(委宣〔2013〕21号)、《华侨大学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暂行)》(委宣〔2018〕13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内报刊年检的通知》(委宣〔202113号)要求,党委宣传部对校内校级报刊、部门报刊、学生报刊开展2020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报刊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经认真审读检查校内报刊出版单位提交的2020年度自检材料、出版样刊(报)、出版规范等,大部分正常出版的报刊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建立健全采编出版制度,规范出版格式,但少部分校内报刊未能按要求规范出版。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出版报刊刊号标识与《华侨大学2020年校内报刊一览表》中刊号不一致。

2.部分出版物没有体现出版刊号、主办单位等相关信息。

3.部分报刊出版不规范,出现版式、字号不统一,文字表述不准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4.部分刊物随意停刊,刊物重要登记信息变更未及时报批。

二、2020年度校内报刊年检结果

1.年检合格的校内报刊,准予继续出版。

2.年检不合格的报刊,限期整改。部分报刊因疫情问题2020年未出版,纳入限期整改范畴,请提交整改方案至宣传部,经审核合格后领取《华侨大学校内报刊出版许可证(2021-2025)》,方可继续出版。

3.申请停刊的校内报刊,将予以注销刊号。

请年检合格的单位于623日前至宣传部领取《华侨大学校内报刊出版许可证(2021-2025年)》,需整改的单位于623日前将整改方案提交至宣传部。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20室,联系人:蔡君韬,联系电话:0595-22690256;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201室,联系人:吴江辉,联系电话:0592-6160171

各校内报刊出版单位应严格遵守报刊管理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好采编、出版、发行各环节,提高报刊出版质量。

 

附件:1.准予继续出版报刊名单

2.限期整改报刊名单

3.注销刊号报刊名单

 

                      党委宣传部    

                                                    2021年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