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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美学村“诗意·人文·集美”征文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4-11-18    浏览次数:

一、活动主题

诗意厦门 人文集美

二、时间地点、参加对象

活动时间:111日至1225日。其中,征文时间为111日至1130日,评选时间为121日至1225日。

参加对象:集美辖区各大中专院校师生。

三、参赛方式及评选

(一)稿件征集:111日至1130日,以各参赛院校为单位组织本单位内的稿件征集活动,大赛设置统一投稿电子邮箱chuxingwenxue@sina.com

(二)初评:121日至1215日,由承办单位组织稿件初评,评选出40篇进入终评。

(三)终评:1216日至1225日,组织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进入终评的40篇稿件进行评选,评定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共29名。由大赛组委会从各参赛院校中评选出2个优秀组织奖。

四、征文体裁和评审标准

征文体裁:以诗歌为主,其它体裁不限;

评审标准:有诗意,有文化底蕴,有思想,包含正能量。

五、奖项及奖励

一等奖1名,颁发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颁发奖金6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颁发奖金4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2名,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六、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集美区委宣传部、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共青团集美区委、集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华侨大学党委宣传部、集美区文化馆、集美区区作家协会

协办单位:华侨大学《初醒》文学编辑部、辖区各大中专院校相关部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2-6160177

组委会办公室

华侨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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