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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获福建省“第十二届文明学校”荣誉称号

作者:陈拥华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5-07-07    浏览次数:

76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在榕召开,我校获得福建省“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学校”荣誉称号。校党委书记、文明委主任关一凡出席会议。

会议表彰了文明城市36个、文明村镇328个、文明单位2467个,含41所省(部)属高校。文明学校是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且成效突出、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的学校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体现了一所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我校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并不断推进校园文明建设,先后通过第八届、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考评,20149月接受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考评组实地考评。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我校树立互联网新思维,占领好精神文明建设新阵地,将创建工作与深化学校改革结合在一起,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在一起,创建工作更加扎实务实,创建成果进一步显现,为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文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