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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关于规范新媒体工作群管理的通知(委宣〔2021〕34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宣发〔2017〕2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规范新媒体工作群(以下简称“工作群”),加强网络阵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指新媒体工作群是指以华侨大学及学校各单位名义建立的各级各类工作通知群或工作交流群(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群、QQ群),含长期使用和临时建立专项工作群。

工作通知群是指仅作工作部署、文件通知、组织活动等信息发布,群内成员仅可做阅知回应,群里不讨论、不闲聊、不卖货。

工作交流群是指基于工作有交流必要性而建立的新媒体群,如单位领导班子议事群、支部委员会工作群、专项评先评优群等,群里可以就本群相关业务进行讨论交流。

二、群主职责与管理要求

1.明确责任。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工作群管理。群主为工作群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群的管理,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收集反馈、处置不良信息和舆情。

2.成员管理。严格实行实名制和请出制,入群人员必须实名公开身份信息,严格控制群成员人数,入群人员一律由群主根据工作需要确认后方可入群。因工作内容变化或岗位变动,不属于该工作群的群成员应及时主动退出或由群主移请出群。

3.工作导向。要求所有入群人员严格遵守群工作管理规定,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践行师德师风,规范网络言行,做到文明、理性表达。严禁发布与所在群工作内容无关的信息,包括发微信红包等各种电子红包的行为。

4.禁止涉密。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禁止在群内发布、谈论涉密信息。群成员若出现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告知群主,群主应及时处理。

5.违规处置。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成员,群主应及时将其移出。在群里发现不规范内容应及时作出处置,并报告本单位分管领导。

三、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探索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基层党委对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工作群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单位所属工作群的监管力度,落实常态化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网络文明的倡导者、践行者,推进清朗网络空间和文明网络环境的建设。

2.加强日常管理。各单位要将规范新媒体工作群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抓在平时、重在成效。要加强对群主的责任教育、敏感意识教育,对群内异常情况进行密切关注并按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上报。要对群里出现不符合规范的内容及时分析处置,出现舆情事件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领导。

3.做好动态清理。各单位要坚持非必要不建工作群,应不定期对已建立的工作群进行规范清理,严格控制群数量,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对于一些僵尸群、无人管理工作群,一律予以解散关闭。临时性、阶段性工作群,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解散。

4.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注重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造成后果的,将严肃处理。工作群出现严重不规范问题,可责令解散。对在工作群里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人员和管理不严、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有关部门将依据党党纪、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追究责任。

  

委 宣 传 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1年10月26